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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- 襄农(农产品)罚〔2021〕1-2号

发布时间:2021-11-02 作者:佚名 来源:襄阳市农业农村局

索引号:011158671/2021-22200分类: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
发布机构: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:2021-09-02
标题: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- 襄农(农产品)罚〔2021〕1-2号
文号:襄农(农产品)罚〔2021〕1-2号主题词:
生效时间:终止时间:来源:法规科

  

  

  

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
  案件名称

  伪造检测结果案

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  襄农(农产品)罚〔2021〕1-2号

  行 政

  处 罚

  当事人

  基 本

  情 况

  违法单位名称或

  违法自然人姓名

  张懿


  违法企业组织

  机构代码



  法定代表人

  (负责人)


  违 法 事 实

  2021年5月18日,本机关接到宜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反映称:有养殖户把血样送到中元牧康(武汉)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技术服务部,3个多小时就拿到了检测报告。经调查,宜城市发子良种猪场于2021年5月18日11时将5份血样送到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天空创业园209室(中元牧康(武汉)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技术服务部)检测,中元牧康(武汉)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技术服务部通过实时荧光PCR仪检测,检测结果为阴性。随后将检测结果报告给中元牧康(武汉)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负责人张懿,经张懿同意后签发了以中元牧康(武汉)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(No:(2021)YBWT-FA1024),并将电子版检验检测报告发给了宜城市发子良种猪场。

  行政处罚依据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;

  行政处罚内容

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000.00)。

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
   2021年9月2日

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

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j.xiangyang.gov.cn/zwgk/gkml/cf_qz/xzcf/202109/t20210906_257012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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