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11158671/2023-05935 | 分类: |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 | ||
发布机构: |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| 公开日期: | 2023-03-01 | ||
标题: |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- 襄农(畜牧)罚〔2022〕27号 | ||||
文号: | 襄农(畜牧)罚〔2022〕27号 | 主题词: | |||
生效时间: | 终止时间: | 来源: | 法规科 |
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案件名称 | 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检疫证明案 |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襄农(畜牧)罚〔2022〕27号 | |
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|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| 樊城区杨娇娇肉行 |
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| 92420606MA4DD6UH3T | |
法定代表人 (负责人) | 朱继刚 | |
违法事实 | 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,本机关执法人员到位于樊城区牛首镇兴隆村14组进行检查,发现院内的一批猪脊骨正在进行砍剁分装。经执法人员询问,该批猪脊骨的货主为朱继刚。执法人员请樊城区杨娇娇肉行负责人朱继刚提供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》,朱继刚无法提供。 | |
行政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五十一条;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一百条第一款。 | |
行政处罚内容 | 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40%罚款,计人民币柒佰柒拾伍元(¥775.00)。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2023年2月27日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