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通过建立联合监管机制、保证金制度和技术控制标准三管齐下,有力推进了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复垦。目前,全旗已完成582公顷临时用地的复垦。
鄂托克旗建立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监管机制,确保煤矿临时用地及时复垦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排土场各级平台、边坡、顶部植被恢复监管工作及采区回填绿化工作;煤炭部门负责排土场各级退台排土安全高度、坡面角度等测算事宜和护砌修筑工作。
实行财政专项专户存储管理保证金,采矿单位在开采前须缴纳每平方米100元的采坑回填保证金和每平方米7.5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。2007年以来,全旗共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1.8亿余元,采坑回填保证金1.4亿余元。
临时用地复垦过程中,鄂托克旗依托当地地形地貌,通过计算相邻煤矿预计挖掘土方量、排土场面积、回填系数等,测算出各矿在回填采坑后剩余土方的堆放高度,确定统一的排土场标高,并严格监管,严格验收,确保煤矿采坑有效回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