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11158671/2023-17675 | 分类: |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 | ||
发布机构: |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| 公开日期: | 2023-06-28 | ||
标题: |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- 襄农(渔)罚〔2023〕21号 | ||||
文号: | 襄农(渔)罚〔2023〕21号 | 主题词: | |||
生效时间: | 终止时间: | 来源: | 法规科 |
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案件名称 | 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案 |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襄农(渔)罚〔2023〕21号 | |
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|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| 魏鄂 |
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| ||
法定代表人 (负责人) | ||
违法事实 | 2023年5月18日,本机关接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《非法捕捞案件移交函》。经调查:当事人魏鄂于2023年5月18日0时左右携带一支“钩刺耙刺”(俗称:锚鱼器)出现在汉江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江段。 | |
行政处罚依据 | 《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; 《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。 | |
行政处罚内容 |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(¥800.00)。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2023年6月26日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