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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,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信都区、襄都区、任泽区、临城县、宁晋县、新河县等6个县(市、区)申报的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。经专家评审,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4日—3月8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,0319—3681167。
附表:
2024年邢台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评审项目名录.xls
2024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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