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海南共享农庄发展培训项目。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比选,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2024年海南共享农庄发展培训项目
二、项目实施时间
2024年4-6月。
三、预算金额
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(¥330000),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。
四、项目要求及内容
针对共享农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3期培训,为期3天,共200人。培训内容如下:
(一)宏观知识与政策解读
1.开班仪式—自贸港背景下加快共享农庄建设
2.解读共享农庄建设中如何运用政策
3.共享农庄土地政策解读
4.银行融资如何支持共享农庄建设
(二)共享农庄经营管理
5.共享农庄财务管理与财务规范
6.数字化与全域经营体系搭建
7.共享农庄策划规划
8.农庄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
9.流量逻辑与变现路径—以新媒体平台为例
10.全国乡村产业优秀案例与商业模式分享
五、申报单位条件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六)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七)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可以转包。
六、报价提交材料
(一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(或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)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二)提供近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;
(三)提供近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;
(四)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、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;
(五)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;
(六)单位简介和报价函;
(七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(八)项目编制方案。
七、评定标准
1.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;
2.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;
3.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;
4.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;
5.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。
八、报价时间及地点
2024年4月16日-18日。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(4月18日17:30)前,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(电子版刻光盘)进行密封并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(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大楼427房),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。
九、公告方式
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等程序后,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十、签订合同
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,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,按合同执行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郭先生。
联系电话:0898-65377013。
监督电话:0898-65308120。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