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,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,晋中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,集中财力补短板、强弱项,不断强化财政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全力保证脱贫攻坚资金需求。认真落实“坚持财政扶贫资金力度不减”的基本原则,确保扶贫投入在2019年基础上实现再增长。2020年,市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.2亿元,其中1.2亿元用于加大非贫困县支持力度,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非贫困县、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。截至目前,已拨付资金2.08亿元,用于加快推进各县(区、市)脱贫攻坚,保障各项任务落实。制定出台《晋中市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管理考核办法》,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,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。优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,着力推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向各职能部门延伸,打通资金监控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实行扶贫资金预算和绩效管理“双监控”,全力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精准投入和有效使用。
狠抓财政扶持政策落实。聚焦“两不愁三保障”,下大力气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短板。市级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,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。重点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,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。安排专项资金1.23亿元,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,足额安排残疾人“两补”财政补助资金,做好脱贫社保兜底工作。市级安排专项资金30.66万元,加强农村危房改造。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,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。
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带来的难点和问题。市财政局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,抓紧调整优化资金使用,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,因地制宜加大对产业发展、就业务工、产销对接、开工复工和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。市级财政预计安排资金325万元,用于对全市范围内复工复产企业优先聘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、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进行奖补,促进贫困人口外出就业,确保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。灵活运用各项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,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,对积极开工复产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项目,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,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