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发生以来,灵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《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脱贫攻坚八条措施》,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贫困户增收,转变调整工作方式,抓住重点分类实施,坚决克服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,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完胜。
提升政治站位确保决战完胜。进一步强化“交总账”和“军令状”意识,牢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权,抓好疫情防控,保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、政策措施、财政资金、追责问责“四个不减”,目标不变,任务不调,采取非常措施,制定非常政策。
多措并举保证就业稳定增收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,增设保洁环卫、防疫消杀、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200个,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,县财政每岗每人补助1000元,确保贫困劳动力在疫情期间收入不减。
引导鼓励发展生产增收脱贫。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自身有利资源,发展小庭院、小养殖、小手工、小买卖、小作坊“五小”产业增收脱贫。全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通过“五小”产业达到增收脱贫的贫困户,发展不低于100户,按照规模给予3000元到5000元奖补。
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。统筹使用全县扶贫专项救助基金500万元,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,无法开展基本生产,收入受到重大影响,因病、因学、因灾,意外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,开展定向救助。对全县已脱贫贫困人口全部交纳防贫险,筑牢因病、因学、因灾、因意外事件返贫防线。
支持帮助涉贫企业发展解难。对带贫成效较好、受疫情影响较大、发展遇到困难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倾斜扶持,扎实做好全县扶贫小额信贷续贷和展期工作,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合作社分红收益延期工作,帮助涉贫企业或合作社渡过难关。
帮扶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。疫情防控期间,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开展线上帮扶,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,动员贫困户自己行动起来,开展房前屋后大扫除,搞好环境卫生,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。帮扶责任人要因户施策,精细措施,抓好落实。
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攻坚合力。继续实施“百企联百村结千户——脱贫增收奔小康”活动,企业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的就业和生产困难。加强就业信息服务,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。创新产销对接方式,推进实施“一网三超”社会扶贫(社会扶贫网、爱心扶贫超市、项目扶贫超市、消费扶贫超市),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农副产品销售问题,通过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增收。
采取超常举措保证项目实施。录入项目库的扶贫项目加快完善线上工作,建立链接机制,确保成熟一批,批复一批,项目批复后,具备开工条件的,及时开工建设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,积极采取措施,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设计、评审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,并根据疫情变化适时组织开工建设。